南宋王僧达,幼年天资聪敏,可惜不能用于正轨,爱好游猎,以追逐射杀禽兽为乐,又常亲自屠牛。他的兄长王锡,罢临海郡回乡,积集俸禄百万以上。王僧达趁他不备,一天夜晚,暗中命家奴偷运而归,无所余留。
后来僧达当宣城太守,不务政事,终日游猎,毫无限度,审问百姓诉讼案件,多在游猎途中处所草草了事,是非不能公断。其后又迁任为吴郡太守,当地西台寺内沙门(和尚),多富有资财,王僧达便派遣主簿官率领家丁,威逼强取寺内竺法瑶等和尚建寺的资财,合计数百多万。无形中犯了盗窃常住财物之根本重罪。
后来有高闇与一和尚昙标等谋划反叛,事机泄漏,宋帝因王僧达屡次触犯忤逆意旨,因此故意陷他与叛党同谋的罪名,赐他自杀身死。
本文来自《历史感应统纪》白话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