敢将野合供嬉笑 乙丙开端罪不轻
握辫原推烈妇烈 三人同律乃持平
这位烈妇,是上海陈家巷人。在一家作童养媳,操持家务等,勤快谨慎,公公婆母都很满意。咸丰壬子年秋,才和丈夫结婚圆房。正是采木棉的季节,她和婆母在郊外摘木棉。到了下午,婆母饿极了,先回家去,她因为木棉还未采完,留下来继续采摘。
这时有一恶少某甲,和其同伙某乙和某丙走过,见她年轻美貌。乙和丙对甲说:“你能和她在这野地里那么一番,我们俩出钱请你喝一顿!”甲笑着说:“这有什么!”抢上前去,一把搂住她,说些下流话挑逗。她遭此意外,大惊,狂呼救命。甲见四周没有人应,就把她摔倒在地,扯碎裙子。她用手死死抓住甲,大骂,声音越来越大。甲怒,抓了一把土块,塞在她口中,剥她的内衣,她死命撑拒,过了一会儿,不动了,一摸,已死了。乙和丙吓得逃之夭夭,甲也想逃,起身就跌倒,这样几次,未能脱逃,他不知道自己的辫子被这位妇人死死抓在手中。同村人这时从此经过见了,跑回去告诉了她家里人,她的公公婆母和丈夫一起赶来,同时有许多村人都来了,拿出绳子把甲捆了起来,见他的辫子还在妇人手中,掰了一阵掰不开。公公和丈夫哭着说:“某甲黑心,使你死于非命。现在我们都来了,他跑不掉!你把他辫子松开,送他去官府,给你申冤,再为你请旌表扬你的节烈!”祝祷完毕,手自动就松开了。在场观看的人,都说烈妇的灵魂,虽死尤生。立即把甲送官,又把乙和丙抓来,三人都受到了律法的制裁。
坐花主人说:“唉,郊野荒草之中,突遭强暴,呼救无应,顺从则生,抗逆则死。在此生死关头,如果不能抱定贞操,哪能有决死不二之心!曾见古今贤士大夫,平时高谈忠孝,仰慕圣贤,认为那些茅棚陋屋之中的贞节忠义之人不值一提。一旦遭遇利害切身,平日的行为节操就丧失殆尽!然后痛哭流涕,说:“我并不是不想那样作,而是力不从心呀!”看看这位烈妇,生时百折而不回,死后犹作厉鬼而杀贼。贤良和不肖的差距,有多大啊!”
本文来自《坐花志果》白话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