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甲子年间(1744年),我外调做沭阳知县。有个淮安人吴秀才,给当地很有钱的洪家当家教。吴带着妻子儿子,住在洪家的外院。有一天,东家请吴秀才和儿子去吃饭,妻子独自留在屋里。晚上二更天父子二人回家后,发现妻子被杀死在家里,杀人的刀被丢在墙外,是自家的切菜刀。我赶去验尸,见那妇人的脖子上被砍了三道大伤口,晚饭喝的粥都流出来了,那景象非常惨。想抓捕凶手,却苦无线索,因为刀痕左深右浅。而洪家有个仆人,叫洪安,是个左撇子,就把他抓来讯问。开始时他吃刑不过,认罪了,后来又申诉说:“是家里的小主人洪生想奸污师母,师母不从,就把她杀了。这小主人就是吴秀才的学生。”我接着审讯洪生,他则主张是这个家奴被他责打过,所以才挟仇诬陷自己。这个案子还没完结,我就被调任去江宁了。接任的知县是魏廷会,竟然把仆人洪安定为凶手,把状子递上去了。臬台(也就是按察使,提刑官,一省长官司法的官员)翁藻大人认为证据不足,把两个嫌犯都释放了,另行追查凶手。经过了十二年,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丙子年(1756)年六月,我堂弟凤仪从沭阳过来,和我讲:“当地有个洪某,是武生员,去年病死了,棺材还没下葬呢,他老婆就梦见他来托梦说:『某年某月奸杀吴先生妻子者人就是我啊。我漏网十多年了,现在被冤魂告上了天庭。明天午时就会有天雷来劈我的棺木了,赶快把我的棺材搬走躲避吧。』他老婆惊醒过来,刚把族人叫来商议这事,就见棺木已经着火了,连着尸骨都烧成灰烬了。奇怪的是旁边的灵棚木器却都完好无损。”(人在做,天在看啊)我非常惭愧,身为县令,却不能为这妇人伸冤,又对无罪的人动刑,做个好官真是难啊。然而苍天的报应迟来了十年,又不针对活人,却降临在罪人死后的尸体上,这是什么缘故呢?这种恶人,既然已经死了,他的鬼魂不再阴间受罚,却还能在梦中现身留言,保护自己的尸体,这又是什么缘故呢?
(本文来自清.袁枚《子不语》白话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