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姚人章大立,是康熙三年(1664年)中的举人,在家办了私塾教书。某天,忽然有两个厉鬼,一男一女,大白天的就现身了,抓住他的喉咙,把他推倒在地,双手高举着紧紧的靠在一起,掰都掰不开,就像是空中有绳子吊着他一样。然后章某说话了,先是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我是荷花儿。”然后又是一个男子的声音:“我是王奎。”都是北京口音。
家里人怕了,就问他:“你有什么冤情?”章某就自己回答说:“这个章大立,前身姓翁,也叫做大立,在前朝隆庆年间(1567年左右)是当时的刑部侍郎。而我们的主人是周世臣,官拜锦衣卫指挥使,家贫没有娶妻,只有我荷花儿和王奎,一奴一婢。某天,有强盗冲进府中,杀害了主人,我们两人赶紧报官。官府就派一个姓张的把总(低级武官官职)来抓强盗,怀疑我们两个因为奸情败露而杀害主人。刑部把我们抓去,严刑拷问,我们不胜荼毒,没办法只好往自己头上泼脏水,认了这桩冤案。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还有疑问,所以此案一直没有定下来。这个翁大立是当时的侍郎,听说后大发脾气,另外委派了刑部郎中王三锡、徐一忠再次审讯本案。这两个人也就迎合上峰的意思,就按照先前屈打成招的供词定案了。潘志伊努力争辩,依然没有办法改变判决。于是我们两个就被判了剐刑,当众凌迟处死(即俗称的千刀万剐,将犯人一刀一刀割下身体各个部分来,往往数日才死)。过了两年,抓到了真凶,天下人便都知道了我们两个的冤屈。事情传到宫里,天子也震怒了,就罢免了翁大立的官,把王三锡、徐一忠两个小人外派出京任职。请问,无辜民众,受了凌迟这样的重刑,难道是撤职就足以惩戒吗?我们就为了这个来索命的。”
家人又问:“那你们又为啥不去报王、徐两个人的冤仇呢,他们才是直接害死你们的人啊!”鬼就回答说:“这两个人,干的坏事更多,所以一个投胎变成了猪,另一个还在酆都的铁狱里锁着呢,我不必再去报酬。唯有这个翁大立,前身颇有清官的声望,官位又高,所以迟迟不能下手。今天他已经投胎三次做人了,禄位有限,所以才能报复。而且明朝末年,朝纲不振,气数已尽,阴间的鬼神官员也多数多浑浑噩噩混日子。我们屡次告状都没用,不允许走出京城地界;哪里象今天大清盛世,连冥府的官员们也都洗心革面,各司其职了。”家里人就跪求说:“要不,我们请高僧来为你们两个超度,怎么样?”
鬼就回答说:“如果我们两个果真有罪,才需要高僧来超度忏悔。可我们两个没有丝毫罪过,哪里需要和尚来念经呢?况且所谓超度,不过是让我们早投胎转世重新做人罢了。我即便投胎做了人,遇到这个翁大立,也必定报酬,他也一定会死在我们两个的手里的。话虽如此,但周围的人不知道此事的来龙去脉,我们和这个翁大立的恩怨又是几世之前的事情,虽然报了仇,却两边都不知道来历,不能为做官的人留一个警戒。所以我们两个人,每次听到阴司召唤我们投入轮回,都坚决不肯。等今天报了冤仇,也就可以安心的进入轮回了。”说完,章大立自己拿起桌上的小刀,割掉自己身上的肉,一片片的落在地上。一边割,一边还用女声问到:“这个,像是千刀万剐吗?”一会又用男人的声音问到:“你也感觉到疼吗?”不一会儿,就血流满床而死。
(本文来自清.袁枚《子不语》白话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