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慎犹防实惠无 哪堪假手到胥徒
双双促寿休怜惜 委檄原非催命符
有一县丞(副县令级),候补去江苏,委任他接替前任县丞管辖四个团镇。到任时,前任官因病已亡故,灵柩还停 放在衙署里。他就带着家眷暂时住在城隍庙里。这一年遭水灾,朝庭下令一方面免除百姓钱粮,一方面由政府发放赈济。府台发下公文,命令他调查该辖区受灾的户口。同时府台也派了两名委员下来一同处理灾情。他与这两名委员是旧交,很相投契,就留他们住在一起,每天只是饮酒作乐,而把处理灾情的一切事务,全部委托给保甲,乡董和团练去办,致使他们得以狼狈为奸勾结舞弊,冒滥欺诈,从中渔利;受灾的贫苦百姓,反而得不到一点实惠。不久,这位新任县丞夫妇两人先后无疾暴亡。委员中的一人回省出差,不到一月,也死了。这位县丞还不到四十岁,向来没有大过错,突然遭到这样的惨报。有人以为他是带了家眷住在神庙里,亵渎了神灵,惹神发怒而受报的。但仔细观察他的死因,就知道他遭冥谴的原因在于他玩忽职守,涂炭遭灾的苦难百姓,并不是因住神庙而造成!
勘灾又一则
道光庚寅年间,江北大旱,当地有关政府上疏请求赈济安抚。受灾户口人数稍多,抚军心中发生怀疑,就下令江苏藩司从其所辖各州县的府吏中,选派能干而又廉洁的人员十名,会同地方官员进行复查。被选参予这项工作的人,都被认为是精干者。但仔细看来,他们都承顺抚军的心意,在复查工作中刻意过严,受灾百姓并未普遍得到赈济,因而节省下来的赈款竟达上万之巨。当时只有郑祖经先生与某某人联合复查的较宽,因此触怒了抚军大人,不得保荐。十人中有七人,因复查精严而得到上级奖赏。第二年,这七人都相继无病而亡。郑先生,因此前海运工作中有功劳,而从南汇县丞被提拔为江都县令。他的一个儿子,以孝廉而入中书省。与郑先生一起作复查工作的某某,一直安然无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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